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玩具馆活动须知
为保障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玩具馆(以下简称“玩具馆”)活动的有序开展,让孩子们能在玩具的世界里快乐探索、健康成长,同时明确家长及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制定本须知:
一、玩具馆服务对象为2-8岁儿童,每位儿童须由家长、监护人或责任看护人全程陪同,并对儿童的行为和安全负责。
二、活动参与者需提前15分钟进行签到。须出示报名儿童读者证,并现场签定《承诺书》方可进场。活动开始后,迟到读者不予进场。
三、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所有参加人员需脱鞋或穿鞋套入场,3岁以下幼儿需穿着纸尿裤进场。
四、每组家庭可在玩具馆指定的区域内免费使用玩具,禁止携带私人玩具入内。
五、请爱护玩具,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活动结束后,请将玩具放回指定位置,不得携带离场。
六、请保持场室内安静,请勿高声喧哗,追逐嬉闹。请保持场室清洁,请勿进食、吸烟、乱扔垃圾或随地便溺,禁止携带宠物入内;若有违规,本馆视情况有权终止其参与资格。
七、番禺区图书馆对在本场室内举办的活动的照片、录像享受使用权,可用于宣传、展览、出版、收藏等。
八、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争做文明读者。
九、本须知自公布之日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