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规章制度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全民阅读,鼓励读者多读书和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读者积分及文献逾期处置统一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有本馆读者证的读者,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对本馆读者证赋分,并依据读者文献借阅情况等积累与转化相应分值,以达到鼓励阅读并及时处理因各种原因造成读者证权限受到影响的一种服务机制。

  三、积分指标由初始积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

  (一)初始积分:成功注册读者证后即可享有初始积分900分;已注册读者证统一赋予初始读者证积分900分。

  (二)加分指标:每外借或续借1/件文献,均可增加读者证积分1分,每天最高可增加80分。

  (三)减分指标:逾期归还文献按每册/件每天1分、每册/件上限100分的标准扣除读者证积分。

  四、读者还书时如存在文献逾期,系统会自动优先使用证内积分抵扣文献逾期天数。当读者证内积分少于任意单册/件文献的逾期天数时,系统将无法以积分抵扣该文献的逾期天数。

  五、读者证积分不足以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时,系统将自动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待逾期文献全部归还,且逾期天数通过积分抵扣或缴纳逾期费后,读者证即可解冻。

  六、读者证积分不足以抵扣文献逾期天数时,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剩余的逾期费:

  (一)参加服务知识学习活动获取积分

  1.成年人读者证,成功参加1次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可增加40分,每天限1次。

  2.未成年人读者证,成功参加1次服务知识学习活动,即可抵扣积分不足以抵扣的文献逾期天数。

  (二)支付逾期费

  可选择在本馆微信公众号支付或到本馆服务台办理支付逾期费用。

  七、读者证挂失后重新启用或补办新证,证内积分保留原有积分值。

  八、读者证内积分仅限于该证文献逾期情况时抵扣使用。

  九、积分管理办法有任何更新,我馆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图书馆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恕不另行通知读者。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番禺区内所有公共图书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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