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视障区读者须知
番禺区图书馆视障区(以下简称本区域)免费为视障读者提供盲文图书借阅、视障阅读辅助设备使用及上网等服务。为保障服务有序开展,维护良好阅读环境,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须知:
一、本区域实行预约制,需提前1天预约,预约时请告知所需文献及设备类型,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场室服务时间为周二至周日14:00—17:00,假日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拨打总服务台电话020-61916555
2.现场预约:前往番禺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二、本区域提供盲文图书、电脑、电子助视器、智能阅读器等专用设备,供视障读者免费使用。
三、持有本馆读者证的视障读者,每次可外借盲文图书10册(总数控制外借量40册/件内),借期21天,未逾期前可续借3次。
四、视障读者凭残疾人证进入本区域;每位视障读者可携带1名陪同人员入内,陪同人员须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
五、本区域专用设备仅限室内阅览、使用,请勿携带出室。
六、为保障电脑系统稳定运行与网络安全,请勿擅自修改、删除系统及软件,请勿使用个人存储设备上传、下载资料。
七、请爱护文献,文明阅览。盲文文献材质特殊,请轻柔翻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文献遗失或损毁,须按《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处理。
八、请爱护视障区设备设施,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规范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若因个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毁,由读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设备可维修的,按实际检修产生的维修费用收取;无法维修的,按设备购入价等额赔偿,或以同品牌、同型号全新设备进行赔偿。
九、请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尊严,遵守公共秩序及本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馆藏文献及设施设备,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参观秩序。
十、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