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规章制度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进馆须知

 

  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集文献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及查询、借阅服务,开展社会教育于一体的公共文化设施。为维护读者权益,营造良好阅读环境,进馆人员请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尊严,遵守公共秩序及本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本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馆藏文献及设施设备,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参观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广州市图书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实际,制定本须知:

  一、开馆时间

  (一)本馆:周二至周日09:00-19:30(亲子阅读区:10:00-17:00,寒暑假、周六、周日09:00-17:00;自助图书馆:09:00-24:00

  以上逢周一闭馆,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二)番禺图书馆少年儿童馆:周二至周日09:30-17:30,逢周一闭馆,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三)本馆各分馆及服务点开放时间详见“番禺图书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二、进馆人员请自觉接受安检,注意仪容仪表,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严禁在阅览座椅、沙发上躺卧等。

  三、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本馆,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其中监护人应指导、监督未成年人合理选择阅读文献资料,规范其在馆行为;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不当行为造成馆内文献、设施损坏的,监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重要物品随身携带,每天闭馆前,务必将个人物品带离图书馆。本馆不承担保管义务,凡发生物品遗失或损毁,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严禁在馆内使用明火和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宠物入馆(导盲犬等工作犬除外)。

  六、用餐请到餐厅就餐,禁止携带食品进入各功能场室。自觉维护本馆环境卫生,按垃圾分类投放废弃物。

  七、进馆期间请保持安静,将通讯、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请勿高声喧哗、追逐嬉闹。

  八、遵守《广州市番禺区阅览座位管理办法》。一人一座,先到先得,杜绝占座,请勿随意移动阅览座椅。

  九、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利用资源,不私自拍照、复制、刻录文献信息,不过量下载数字资源。请诚信借阅文献,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限归还。严禁篡改、损毁、涂抹馆藏文献,不得将文献长期占有。损坏文献资源将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十、请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馆内设施设备须按相应价值或第三方评估价格进行赔偿。

  十一、请注意用电安全,本馆不提供大功率设备用电,请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

  十二、禁止传播任何违法信息或进行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和扰乱图书馆秩序者,工作人员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劝阻无效的,本馆可停止服务;若行为涉嫌违法,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须知自公布之日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番禺区内所有公共图书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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