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读者须知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利益,共同营造安静舒适、和谐有序的阅读环境,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读者须知。
一、开馆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9:30,逢周一闭馆,节假日另行通知。馆内各分区及其他分馆、服务点开放时间详见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二、请遵守本馆公共秩序和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三、入馆请自觉接受安检,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四、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和宠物入馆。
五、请在指定区域就餐,不携带食品入馆。
六、建议将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本馆不承担保管义务,如有遗失、损毁后果自负。
七、请保持安静,将通讯、电子设备等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高声喧哗,不追逐嬉闹。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监护人全程陪同、悉心看护。
九、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请诚信借阅文献,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限归还。
十、请尊重知识产权,切勿私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源或恶意下载数字资源,如造成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遵守阅览座位管理办法。一人一座,不抢座、不占座,不随意移动阅览座椅。
十二、请注意用电安全,本馆不提供大功率设备的电源使用,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
十三、请维护环境卫生,按照垃圾分类规则投放废弃物。
十四、未经允许,禁止进行各类表演、社会调查、商业性拍摄等非图书馆活动。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扰乱公共图书馆秩序的,本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本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及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